观点网讯:11月29日,广州规自局发布公告,挂牌出让三宗地块,荔湾区、海珠区、白云区各一宗,总起价约137.47亿元,限时竞价时间皆为2023年12月29日。
其中,荔湾区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AF060610、AF060617、AF060712、AF060715、AF060720地块,土地用途:F060617地块、AF060610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;AF060712地块、AF060720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,商业用地B1,商务用地B2兼容;AF060715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,商业用地B1,商务用地B2兼容交通场站用地S4。
地块宗地面积92501平方米(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80013平方米、服务设施用地5412平方米、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面积4976平方米、广场用地兼容其它公用设施用地2100平方米)。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≤322004平方米,挂牌起始价827963万元,增价幅度2000万元。
据悉,竞得人须结合东沙国际商贸港片区设计风格编制整体设计方案,设计成果须报广州市荔湾区政府审定同意后再行实施建设,并须按规划条件配建AF060710地块(广场用地兼容其它公用设施用地),建成竣工和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单位。
海珠区新滘西路以北AH050727地块,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(R2),宗地面积20446平方米(其中出让宗地面积13323平方米),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≤53520平方米。地块起价198325万元,增价幅度1000万元。
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规划条件中的幼儿园,须按规划条件配建市政道路用地和绿地等。
此外,白云区金沙洲AB3702045地块,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(R2),宗地面积89614平方米(其中出让宗地面积55061平方米),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≤228158平方米,地块起价348375万元,增价幅度2000万元。
竞得人须承担土壤污染修复工作,修复费用由竞得人承担。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负责建设城市道路和绿地用地,并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等。